关于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共同缔造美好环境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垃圾填埋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而直接焚烧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还会产生二恶英等高致癌物质。推行垃圾分类,实现源头减量和资源再利用,是降低城市垃圾处理压力的基础性工作。作为国家首批试点城市,武汉市垃圾分类工作已经取得长足进展,但分类习惯的养成需要久久为功,一般需经过倡导—督促—强制三个阶段。为此建议:
一、用好“三根杠杆”,强化分类激励
同时发挥法律、经济和道德“三根杠杆”的作用。首先要加快制定出台《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完善垃圾分类工作的法律依据。必须严格落实《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各级各类主体责任。对违反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混装混运混处等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处罚方式可参照对酒驾违法行为之处罚方式,并将行政处罚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开。经济杠杆方面,开展“分类回收特许经营权”试点,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设立资源回收基金,对回收低值废弃物的商户和居民进行补贴。探索制定与分类实效相挂钩的生活垃圾差别化收费机制和依量收费制度,探索垃圾费随袋征收机制。道德杠杆方面,实行垃圾分类嘉许制度,将垃圾分类执行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星级小区、文明家庭和先进个人评比、志愿者荣誉激励。
二、发挥政策作用,强化分类保障
落实城管、教育、卫健、市场、商务、交通等主管部门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压实街道实施主体责任,依托“街道—社区—小区”网格架构,健全分类制度。督促做好容器配置、宣传督导、环境保洁、日常管理等工作。落实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场所开办单位、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等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结合“共同缔造”行动,发挥下沉党员、物业公司和社区志愿者的作用,全面推进有物业小区“物业主导+桶边引导”和老旧小区“社区主导+居民自治”两种分类模式,争取做到一个社区有一支活跃的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
三、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分类引导
加快环保型分类收集转运站、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等三大产业园的规划建设,提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能力,避免后端处置不给力挫败前端分类积极性。优化垃圾桶、垃圾袋的外观设计和商品包装设计,让居民看到这些设施包装就愿意分类、知晓正确分类,并能便捷地分类投放。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公布垃圾清运时间、清运路线和处理进度,引导居民逐步实现按时定点投放,逐步做到“垃圾不落地”。畅通不文明垃圾投放行为信息举报渠道,为社会监督提供便利。通过增强居民掌控感和效能感助推垃圾分类行为。
四、优化教育方式,强化分类意识
宣传教育要更加接地气,宣传内容要从偏重理念宣贯转向指导行动,宣传中要突出我市推行垃圾分类的紧迫性,为下一步进入强制阶段营造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开展学校、家庭、社区互动实践。保持纸媒宣传力度,用好市属新媒体平台,利用全市户外电子屏、地铁车厢广告屏和公交车、出租车尾屏等阵地,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发挥社会名流和网络红人在垃圾分类宣传中的作用。
市政协委员,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周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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