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吕卫平等7名同志辞去市政协常务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1年1月27日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协商决定:同意吕卫平、朱宏斌、李丹芳(女)、李海波、张本满、张海涛、谭本忠(按姓氏笔画排序)等7名同志辞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
信息来源:主页
(2021年1月27日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协商决定:同意吕卫平、朱宏斌、李丹芳(女)、李海波、张本满、张海涛、谭本忠(按姓氏笔画排序)等7名同志辞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
信息来源: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