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仁杰副主席在政协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1月6日在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各位委员:
我受十三届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9年的提案工作
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三化”大武汉和国家中心城市,积极通过提案履行职能,共提出提案856件,经审查,立案交办750件(其中政府系统687件,党群系统等63件)。委员个人和联名提案609件,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各界别以及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集体提案141件。截止去年底,提案已全部办复。提案所提问题或意见建议已经解决或采纳的608件,占提案立案数的81.1%,已经列入计划正在解决的126件,占提案立案数的16.8%,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办理的16件,占提案立案数的2.1%,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8%,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民生改善、推动武汉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经济建设方面,提出提案294件,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创新驱动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等发挥了有力推动作用。《关于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案》,市委书记领衔督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通力协作,深入推进“四办”改革,着力改善企业融资服务和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大力发展股权投资,扩大科技信贷规模,完善风险共担机制,推动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有效落实关于科技金融政策和制度创新的提案。市发改委等部门,认真落实关于发展大健康产业等提案,高标准制定发展规划,成功举办首届世界大健康博览会,签约项目70个,投资金额超过1300亿元。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吸纳关于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乡村振兴发展新动能。
——在政治建设方面,提出提案39件,对防范重大风险、推进法治建设、增强民族团结发挥了积极作用。市检察院等单位,认真办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提案,创设武汉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校园、家庭、社会“三维格局”,长效机制初步形成,社会效应持续释放。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等部门,吸纳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等提案的建议,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加强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有效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吸纳关于加强网络法制环境建设的建议,不断提升互联网案件审理效率,稳步推进各项执行工作,为武汉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市委统战部等部门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认真办理关于铸牢我市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提案,积极落实委员提出的有关建议,形成全市上下重视民族团结工作的良好氛围。
——在文化建设方面,提出提案84件,对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助力文旅融合发展、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等发挥了促进作用。市委宣传部、军运会执委会以及体育部门,高度重视关于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等提案的办理工作,吸纳相关意见建议,开展军运会各类宣传活动,引导市民知礼仪、重文明,城市文明指数大大提高,城市形象显著提升。市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认真办理关于加强设计之都品牌建设等提案,出台关于加快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巩固工程设计产业优势,放大武汉“世界设计之都”品牌效应。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认真办理关于促进文旅融合发展的相关提案,围绕长江主轴、红色文化、历史之城建设和乡村旅游等,打造一批高质量的文旅产品,全方位开展城市营销推广,“十一黄金周”期间接待游客首超2000万人次;重视历史文脉保护和传承,推进盘龙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配套设施建设和对外开放。
——在社会建设方面,提出提案260件,对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保障、增进人民福祉发挥了重要作用。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落实关于提升“四点半学校”建设水平的提案,将“课后托管服务”纳入教育改革重要任务,建立和完善以中小学校为主渠道的课后托管机制。市卫健委等部门通过增加婴幼儿托管服务资源供给,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全力推动相关提案的办理落实。市民政局等部门采纳关于养老服务人才等提案的建议,系统构建养老服务人才体系,加强养老人才教育培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认真办理医疗保障领域相关提案,加强医保资金管理,推动医保政策改革试点。市委政法委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相关提案,持续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信息化建设和网格化治理水平,基层治理能力显著提高。市地铁集团等单位,充分吸纳关于提升地铁服务质量等提案的建议,从运能提升、安检保障、候乘环境、文化内涵等方面,全方位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市域地铁全面执行延迟半小时收班并与夜间公交接驳,深受广大市民欢迎和肯定。
——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出提案73件,对加强污染防治、加快绿色发展、落实长江大保护方面发挥了监督作用。《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化大武汉建设的建议案》,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以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认真落实治理责任,污染防治取得显著成绩,湖泊水质大幅提升,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超额达到年度要求。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相关提案,市园林和林业局等部门健全湿地保护机制,强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加快生态保护修复,申报国际湿地城市认证,着力打造湿地保护示范城市。关于加强长江岸线保护等相关提案的建议,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在《关于加强全市港口岸线管理的意见》中予以采纳,集中开展非法码头、采砂船舶的清理整治工作,实施入江排污口整改提升,实现了长江岸线资源的绿色高效利用。
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提案工作提质增效,推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为新时代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是全面总结经验和成就,加强提案工作宣传。围绕庆祝新中国和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认真回顾总结70年来市政协提案工作的辉煌业绩和历史经验,在全国政协评比表彰70年来100件最有影响力的重要提案活动中,武汉市政协有3件提案脱颖而出。在全国地方政协工作交流会、全国部分市政协提案工作研讨会上,突出宣传建议案工作“双向发力”履职经验。《人民日报》《人民政协报》就建议案工作进行深度采访,并分别以《一份建议案,十分用心干》《构筑新时代伟大城市梦想》为题,总结报道了市政协24年来持续开展建议案工作的经验,向社会广泛传播建议案推动武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和历史成就。
二是创新办理协商工作,有效促进“双向发力”。发挥民主监督重要作用,首次提出监督性建议案,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问题线索和时间节点,推动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探索建议案、重点提案办理网络议政,通过长江网、市政协网络议政厅等渠道,采取问卷调查、跟帖留言等方式,广泛征求委员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更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围绕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案,组织建议案草案提出单位、承办单位以及部分提出相关提案的委员,在浙江大学举办专题研讨班,探讨办理良策,形成办理合力,推动建议案办理落地见效。
三是强化提案督办评议,提升提案办理实效。组织相关专委会和党派团体,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持续开展重点提案的调研、视察、督办,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深化办理工作民主评议,采取《评议小结》形式进行综合评价。将下基层大接访与提案督办紧密结合,主席和各位副主席精心挑选退役军人事务、医疗养老保障、地铁运营服务、托幼机构建设、停车场和充电桩建设等民生类提案,组织委员下基层、听意见、现场督办,推动群众高度关注的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书记、市长领衔督办建议案为强大动力,发挥市领导领办建议案、重点提案机制的示范引领,推动市发改委等50多家提案承办单位,结合部门重点工作,建立“一把手”领办政协提案制度。
四是加强工作总体谋划,着力提高服务水平。召开全市政协提案工作会议,围绕全面提高工作质量,交流经验,探索规律,理清思路,狠抓落实。根据全国政协和省政协新修订的《提案工作条例》,结合武汉提案工作实际,认真修订了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聚焦中心工作,组织策划建议案和重点提案,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改进咨询活动方式,强化知情明政服务,利用提案综合管理平台,不定期向委员推送政情通报。开展年度优秀提案、优秀承办单位和个人的推荐和遴选,并进行通报表扬。
各位委员,一年来,提案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和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主要表现在:提案工作制度体系还不健全,对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强化提案办理反馈机制等缺少制度支撑;提案工作的创新力度有待加强,提案内容和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委员个人提案质量还不高,集体提案的分量还不够,少数界别集体提案工作需要加强。
二、2020年的提案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今年的提案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发挥提案在推动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不断健全完善提案工作制度机制,推动新时代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落实中央精神,发挥凝聚共识作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发挥提案工作凝聚共识的重要作用,把发扬民主与加强政治引领、建言资政与凝聚共识统一起来,切实提高提案“双向发力”工作质量。在建言资政、履行职能过程中,紧扣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推进武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引导政协委员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团结,凝聚共识,努力协助市委市政府破解民生难题,增进人民福祉,让人民群众在提案提出和办理过程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聚焦提案质量,推进工作提质增效。贯彻全国政协提案讲求质量而不追求数量的精神,以提高质量为发力点,提倡有提案意愿的委员每年集中精力提交1件高质量提案。遵循“不调研不提提案”的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更多关注民生难题的解决,摸实情、说真话、建诤言,提高提案针对性和精准度。充分利用智力资源,强化集体提案工作,组织培育更多高质量集体提案。加强建议案和重点提案的组织、策划、遴选,更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三)深化办理协商,推动意见建议落实。坚持建议案、重点提案领办和领衔督办的制度化安排,推进各承办单位建立健全遴选领办提案工作机制。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大力推进建议案办理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将提案办理协商与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深度融合,大力推进同类提案办理协商。督促各承办单位按要求公开办理结果,探索遴选部分提案内容有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创新工作手段,提升提案服务水平。加强和改进专题讲座、专班研讨、情况通报、咨询服务方式,构建多样化知情明政平台。探索开展对委员的提案工作专题培训,联合组织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培训。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系统相关功能,实现提案工作全流程网上运行。加大提案工作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更多参与到提案工作中来,彰显提案工作的人民性,让政协提案工作成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生动实践。
(五)总结研究规律,促进制度完善定型。准确把握提案工作性质定位,总结研究工作规律,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并将实践经验固化成制度,推动提案工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根据新修订的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出台关于提升提案工作“提、办、服”三个质量的意见,探索建立提案办理结果清单制度,完善提案办理反馈机制,并对提案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进行梳理汇编,绘制工作流程,形成提案委员会主导、各专委会和各参加单位积极参与的提案工作机制,为规范、高效地开展提案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今年上半年,全国部分市政协提案工作研讨会将在武汉召开,我市政协将在全国政协和省政协的指导下,精心组织、认真筹办,借此机会充分展示武汉市政协提案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扩大影响。
各位委员,新时代对人民政协提案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武汉市委和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工作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开创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新一线城市而努力奋斗!
信息来源:提案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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