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
定于2020年6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在武汉会议中心长江厅召开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等,会期半天。请下列同志届时参加会议:
一、出席:
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委。
二、列席:
1.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督查室有关领导;
2.各区政协主席;
3.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4.市政协机关局级干部。
本次常委会议内容重要,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出国、出差、生病、体温异常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请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会期如有调整,另行告知。
政协武汉市委员会办公厅
2020年5月28日
信息来源:秘书处